各学院(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6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江苏高校“青蓝工程”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启动2026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2026年我校可推荐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6名,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3名,优秀教学团队1个(除团队带头人外,团队成员3人至7人);作为“双高协同”工作试点高校,我校可任选一类,额外增加1个推荐名额。
二、选拔条件
热爱党的教育事业,自觉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教师职业道德。专业基础扎实,学风教风严谨,积极进取,锐意创新。主动承担传帮带的责任,卓有成效地帮助青年教师成长,具有良好的奉献精神和团队协作能力。
要高度重视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按照“四有”好老师的标准遴选推荐。
(一)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
1.持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受聘中级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具有三年及以上高校教学科研工作经历。近三年内独立并系统地讲授过两门及以上主干课程,教学效果优秀,教学成绩突出。
3.有明确的专业研究方向,在1-2个领域有较深入的研究,近五年取得了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拟开展的研究工作属本学科的前沿方向或有较大应用价值。
(二)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
1.持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受聘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在所在学科领域发挥带头引领作用,具有五年及以上高校教学科研工作经历。近五年内系统讲授过两门及以上主干课程,教学效果优秀,教学成绩突出。
3.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课题或企业技术攻关项目,近五年科研成果突出;或为本学科专业带头人,对专业建设贡献突出。
4.拟开展的研究工作具有创新性构想并有较大发展潜力。
(三)优秀教学团队
1.以学科、专业系(部)、教研室、教学实验室、实训基地或工程中心为建设单位,以专业或课程为建设平台。知识、年龄和职称结构合理,近五年内有较为突出的合作研究和教学改革成果。
2.致力于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课程体系、教学内容紧密结合社会、经济发展需要,融入学科专业发展前沿。教学方法和手段先进,重视实践教学、研究性教学和信息化教学,促进学科专业发展。
3. 团队带头人在本学科专业或本行业具有较大的影响力,长期致力于学科专业建设,坚持在教学第一线为本(专)科生授课。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积极参与教学研究与改革,获得过国家或省教学成果奖(排名前2),或主持完成过省部级及以上教改项目(排名前2),或为品牌专业带头人。校级领导不作为团队带头人推荐。
(四)限报要求
1.为进一步强化各类人才计划之间的统筹协调,避免重复申报、重复支持。国家级高层次人才项目入选者、第七期“333工程”培养对象(含一、二、三层次)等聘期或资助期内的其他省级人才项目入选者,不得申报“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和优秀青年骨干教师项目。
2.已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团队的不得推荐申报“青蓝工程”优秀教学团队,团队带头人不得推荐申报“青蓝工程”培养对象。
3.每个推荐人选限报优秀青年骨干教师、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和优秀教学团队带头人中的一项,不得兼报。
(五)其他要求
1.“青蓝工程”入选对象如在培养期内离开依托申报高校,视为自动放弃培养资格(组织调动除外)。
2.入选人员(团队)在“青蓝工程”资助下取得的成果,包括发表论著和成果鉴定等,须标注“本研究/成果/论文得到江苏高校‘青蓝工程’资助”。
三、推荐办法
1.申报人员须依托本人所在教学单位申报。
2.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按照选拔条件进行限额推荐。
(1)“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每个教学单位推荐不超过1人;
(2)“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每个教学单位推荐不超过1人;
(3)“青蓝工程”优秀教学团队:每个教学单位推荐不超过1个。
3.各单位推荐人员须经党政联席会讨论,相关材料需党政负责人共同签字,并加盖公章。
四、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认真做好“青蓝工程”培养对象的遴选和推荐工作,并于2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包含支撑材料)发送至szk@ mail.usts.edu.cn,纸质申报材料报送校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3204室,联系电话:68092995)。
申报材料要求:
1.推荐表(附件1、2、3);
要求:请参照示例按申报类别填,除“校评审委员会意见”和“学校推荐意见”不写,其他内容请填写完整。A4双面打印,一式两份,同时提交word电子版。
2.推荐人员业绩简表(附件4、5、6)
要求:请参照示例按申报类别填写,A3打印,并按照要求签字盖章。同时提交word电子版。
3.汇总表(附件7)
要求:一式一份,需党政负责人共同签字,加盖公章。同时提交EXCEL电子版。
4. 附件材料
学历学位证书、高校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近五年取得的教学成果证明、承担的主要科研项目、教改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等复印件一套(A4双面打印,装订成册、标注页码并附目录,封面与《推荐表》一致);依托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四大专项(优势学科、品牌专业、协同创新、特聘教授)申报的优秀教学团队务必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作为附件材料。
近五年的代表性成果2篇(部),论文提供全文复印件,论著、教材等专著提供封面、目录复印件,附主要学术思想、创新成果简介或重要章节节选(少于10页)。团队需提供带头人的代表性成果等复印件一套。
教学单位对照原件审核附件材料后,在目录上加盖公章。
附件1:高校“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表.doc
附件2:高校“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推荐表.doc
附件3:高校“青蓝工程”优秀教学团队推荐表.doc
附件4:苏州科技大学“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推荐人选业绩简表.docx
附件5:苏州科技大学“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推荐人选业绩简表.docx
附件6:苏州科技大学“青蓝工程”优秀教学团队推荐人选业绩简表.docx
附件7:2026年度高校青蓝工程推荐人选汇总表.xls
附件8:高校“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表(示例).doc
附件9:高校“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推荐表(示例).doc
人事处
2026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