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16日星期三4: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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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2025年在职人员社会保险个人承担部分标准的通知
日期: 2025-03-07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学院(部)、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省、市相关工作要求,学校调整了在职人员2025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新基数对应的个人承担部分新标准(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职业年金等个人扣款标准)在3月份工资中体现,并补扣1-2月之间差额。

    特此通知。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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