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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24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附件1)和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要求,2024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高级研究学者的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为3-6个月,访问学者的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为3-12个月,博士后的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为6-24个月。
留学期限应根据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信中列明的留学时间确定。个人申报的资助期限应不超过留学期限(一般与留学期限一致)。具体留学期限及资助期限在录取时确定,以录取文件为准。
重点支持留学人员前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机构。
二、申报条件
1.高级研究学者聚焦选派科技领军人才和高层次管理人才,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须为国内行政机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及其他企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
(3)在实际工作中取得突出业绩。其中,教学科研人员一般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和学术影响力,能够组织带领团队开展高水平科研工作,并取得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科研成果。优先支持“双一流”建设学科主要负责人、或国家级重点教学或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平台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奖励一等奖获得者等;行政管理人员一般应担任副司局级(含)以上行政职务,具有较高政策水平和管理能力。
(4)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函。
2.访问学者聚焦选派优秀教学科研人才和管理人才,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须为国内行政机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及其他企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申请人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3)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所在单位重点工作。
(4)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函。
3.博士后聚焦选派青年科研人才,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须为国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应届博士毕业生(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毕业取得博士学位)、或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在职青年科研人员。其中,应届博士毕业生通过博士培养单位推荐,派出前应确保获得博士学位;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通过设站单位推荐,应确保完成国外学业回国后方可出站;在职青年教学科研人员通过工作单位推荐。
(3)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函,留学身份为博士后。
4.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拟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到派出要求者,如所在单位重点推荐,亦可申请,但须提供可反映其外语水平的考试证明,如往年WSK/TOEFL/IELTS等考试成绩单。此类人员如通过评审被录取,须参加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相关语种培训或自行报考WSK/TOEFL/IELTS等考试,达到外语条件后方可派出。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申请时外语水平合格者。
5.暂不接受以下人员的申请:
(1)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2)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3)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5)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因疫情原因申请放弃公派留学资格或资格有效期内未能派出的除外)。
(6)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两年。项目有特殊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三、材料报送及选拔程序
1.教师个人申请。根据条件要求,填写《苏州科技大学国家公派出国研修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
2.单位根据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需要,确定推荐人选,并填写“单位推荐意见”(附件3)。
各单位于2024年3月31日前统一将汇总表和单位推荐意见纸质材料报送至师资科,电子表发送至师德建设与教师发展科邮箱:sdk@usts.edu.cn。
3.学校评议,将推荐结果以公布。
4.入选教师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分为两个阶段:高级研究学者和访问学者4月10日-4月30日,博士后5月10日-5月31日。
申请人应在相应期限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进行网上报名,按照《2023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附件4)网上提交材料。为避免关网前因网络拥堵造成申请失败,请入选教师尽早完成网上申报工作。
5.在完成网上申报后,请按要求报送以下材料报送至师德建设与教师发展科: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系统中填报并打印,贴上照片);
(2)上传并提交至网上申报系统的所有附件材料。
以上纸质材料均以A4纸双面打印,电子档材料发送至sdk@usts.edu.cn。
学校审核无误后,将材料报送至江苏省教育厅。
6.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录取结果。专家评审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考察:
(1)申请人的道德品行、学术诚信、综合素质及发展潜力。
(2)申请人的主要业绩及获奖情况。
(3)出国留学的必要性、研修计划的可行性及拟留学专业的应用前景。
(4)留学目的国、拟留学单位及国外合作学者在所选学科专业领域的研究水平及国际认可度、是否具备接待申请者所需科研条件。
(5)申请人所在单位在该学科专业领域的水平及推荐意见等。
7.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录取结果于2024年6月底公布,博士后录取结果于2024年7月底公布。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查询录取结果,下载打印录取文件。
四、派出及管理
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25年12月31日,未按期派出,资格自动取消。
国家留学基金委原则上不受理变更留学国别、变更留学单位、变更留学期限及延期派出的申请。
人事处
2024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