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苏州科技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理文管艺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2017年成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江苏省共建高校,同年获批江苏省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学校拥有石湖、江枫、天平三个校区,主校区石湖校区毗邻石湖水,坐拥上方山,环境优美,风景迤逦。
学校拥有1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6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2个学科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获评B档,“工程学”、“化学”、“材料科学”和“环境生态学”学科跻身ESI前1%;3个学科连续四期入选省优势学科建设工程项目,6个学科入选“十四五”省重点学科。65个本科专业中,19个专业入选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0个专业入选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项目;10个专业通过高等学校专业评估(认证)、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师范类专业第二级认证。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600余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700余人。拥有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欧洲科学院院士等一批名家名师;国家“杰青”获得者、吴玉章人文社会科学奖优秀奖获得者、“长江学者”等国家级人才工程入选者50余人;省“333工程”第二层次在内的各类省级人才工程入选者500余人;省“双创团队”在内的省级以上教学科研创新团队13支。
学校现有包括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江苏省重点实验室、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等省级以上科研平台28个。近五年,共承担科研项目近4000项,其中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国家“973”项目、“863”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等国家级项目近280项;获省部级以上科技奖项40余项;学术论文被SCI等三大检索收录8000余篇,专利1100余项。
二、项目介绍
(一)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旨在吸引和鼓励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方面已取得较好成绩的海外优秀青年学者(含非华裔外籍人才)回国(来华)工作,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性研究,促进青年科学技术人才的快速成长,培养一批有望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学术骨干,为科技强国建设贡献力量。现诚邀全球优秀青年学者依托苏州科技大学申报,学校将为您提供良好的科研环境、宽广的发展平台以及极具竞争力的薪酬待遇!
1.项目资助
(1)资助经费:100-300万元;
(2)资助期限:3年。
2.申报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出生日期在1984年1月1日(含)以后;
(3)具有博士学位;
(4)研究方向主要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
(5)在取得博士学位后至2024年4月15日前,一般应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
(6)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7)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2023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华)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并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3年。
3.限项要求
执行中央有关部门关于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的要求。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只能承担一项,不能逆层次申请。
4.岗位及待遇
(1)薪酬待遇:除国家基金委资助外,学校提供年薪70万元、安家费和购房补贴200万元、科研启动费200万元,对特别优秀人才,上述待遇还可做相当比例上浮,具体面议;
(2)职称岗位:入选者直接聘为教授,办理江苏省事业编制;
(3)团队组建:支持自主组建团队,团队编制4-6人,拥有人才引进权,提供必要的工作用房和仪器设备;
(4)子女教育:子女免试就读苏州市顶级中小学校;
(5)家属安置:根据具体情况安排家属到学校工作;
(6)人才住房:享受苏州市“人才乐居工程”相关住房补贴;
(7)符合“江苏特聘教授”举荐条件的可直接举荐,省级资助叠加支持。
5.项目申报指南、申报方法及注意事项
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4月15日,其他注意事项详见如下网址:
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42/info91697.htm
6.联系方式
(1)应聘及相关政策咨询
联系人:苏州科技大学人事处赵老师、白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86-0512-68090233
联系邮箱:grb@mail.usts.edu.cn
(2)项目具体申报咨询
联系人:苏州科技大学科技产业处蒋老师
联系电话:86-0512-68097107
联系邮箱:sro@mail.usts.edu.cn
(二)“江苏特聘教授”计划
江苏特聘教授计划是江苏省人民政府专项设立的人才计划,作为江苏省“双创计划”教育类项目,旨在面向海内外引进一批高层次人才,推动若干学科赶超国内外先进水平,提升高校人才培养质量和科技创新能力。
1.选聘制应聘者申请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德高尚,学风严谨,身心健康。
(2)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杰出和紧缺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3)获得博士学位后有连续2年以上海外全职科研工作经历,一般应在海外高水平大学、科研院所或国际知名大型企业获得助理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
(4)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2023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华)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或在海外无工作,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3年。
2.举荐制应聘者申请条件
江苏特聘教授计划面向海外应聘者实施人才举荐制,对特别优秀人才,可直接通过“举荐制”渠道申报。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德高尚,学风严谨,身心健康。
(2)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杰出和紧缺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3)尚未全职回国工作,获得博士学位后有连续3年以上海外全职科研工作经历,在海外高水平大学、科研院所或国际知名大型企业获得助理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
3.省级支持
(1)在3年聘期内,每人每年不低于12万元的免税奖金;
(2)自然科学类特聘教授提供不低于200万元/人的科研经费,特别优秀人才,提供不低于400万元/人的科研经费;人文社会科学类特聘教授提供不低于100万元/人的科研经费。
4.学校待遇
(1)薪酬待遇:除省项目资助外,学校提供年薪50-70万元、安家费和购房补贴150-200万元、1:1配套科研经费,对特别优秀人才,上述待遇还可做相当比例上浮,具体面议;
(2)职称岗位:入选者直接聘为教授,办理江苏省事业编制;
(3)团队组建:支持自主组建团队,团队编制3-5人,拥有人才引进权,提供必要的工作用房和仪器设备;
(4)子女教育:子女免试就读苏州市顶级中小学校;
(5)家属安置:根据具体情况安排家属到学校工作;
(6)人才住房:享受苏州市“人才乐居工程”相关住房补贴;
5.联系方式
(1)应聘及相关政策咨询
联系人:苏州科技大学人事处赵老师、白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86-0512-68090233
联系邮箱:grb@mail.usts.edu.cn
(三)各学院联系方式
序号 |
教学单位 |
联系人 |
1 |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
王老师 0512-68247040 ard@mail.usts.edu.cn |
2 |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
刘老师 0512-68247000 epd@mail.usts.edu.cn |
3 |
土木工程学院 |
廖老师 0512-68093196 ucd@mail.usts.edu.cn |
4 |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
张老师 0512-68098063 eed@mail.usts.edu.cn |
5 |
商学院 |
伍老师 0512-68418392 5601105@mail.usts.edu.cn |
6 |
文学院 |
熊老师 0512-68092472 653318495@qq.com |
7 |
社会发展与公共管理学院 |
张老师 0512-68414958 1455966094@qq.com |
8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张老师 0512-68416268 348861913@qq.com |
9 |
教育学院 |
向老师 0512-68412311 1660330473@qq.com |
10 |
数学科学学院 |
马老师 0512-68418463 sxxy@mail.usts.edu.cn |
11 |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
冉老师 0512-68310095 wlxy@mail.usts.edu.cn |
12 |
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 |
祝老师 0512-68418433 hsxy@mail.usts.edu.cn |
13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邵老师 0512-68230215 shaomin@mail.usts.edu.cn |
14 |
艺术学院 |
仇老师 0512-68418296 617987577@qq.com |
15 |
外国语学院 |
谭老师 0512-68084356 wyx@usts.edu.cn |
16 |
音乐学院 |
胡老师 0512-68056982 yyxy@mail.usts.edu.cn |
17 |
机械工程学院 |
滕老师 0512-68321667 jdx@mail.usts.edu.cn |
18 |
地理科学与测绘工程学院 |
吴老师 0512-68096045 gsge@mail.usts.edu.cn |
19 |
体育部 |
符老师 0512-68083745 ped@mail.usts.edu.cn |
人事处、科技处
2024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