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苏州科技大学人才引进与培养科研启动费管理办法》,现将2022年下半年度申请师资培养、人才引进科研启动费手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苏州科技大学人才引进与培养科研启动费管理办法》适用范围内的人员,请按要求填写《苏州科技大学师资培养、人才引进科研启动费立项表》(简称《立项表》)。
二、请申请人员所在单位在《立项表》上签署意见,并集中将《立项表》交到人事处。
三、注意事项:对在职取得博士学位的专任教师的科研启动费使用年限原则上不超过2年,引进人才的科研启动费使用年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
四、本年度师资培养、人才引进科研启动费申请时间为2022年10月6日至10月21日,在此期间申请人需填写《立项表》并将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交至学院。上交材料请以学院为单位统一交至人力资源开发中心(行政楼3202室)。
人事处
2022年10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