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部门、各单位:
为落实苏州科技大学教职工职业续航力提升计划,做好我校2023年教职工职业发展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教职工培训计划申报类别包含学历学位进修、博后研修、国内外访学、短期专业培训等项目、二级单位承担的专题培训项目。国内进修单位应为国内双一流院校或者双一流学科,出国(境)访学单位应为世界名校录前200高校(参照QS世界大学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上海交大世界大学学术排名、US News世界大学排名)。申报各级各类公派出国的教职工应符合学校教职工公派出国(境)研修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具体选派工作根据当年公布的选拔文件执行。申报类别具体可参照《苏州科技大学教职工职业续航力提升计划实施办法(试行)》(附件1)。
二、相关要求
1.各类培训进修人员的选派,原则上从当年度培训进修计划中产生。遇有特殊情况的计划外培训,须经单位审批,学校批准后方可派出。
2.各二级单位拟于2023年组织开展的校内人员培训项目,也要在计划中填报,通过学校批准的培训项目将纳入学校培训资助项目;对于未报计划的培训项目或未通过学校批准的培训项目,不纳入学校培训资助项目。未纳入学校资助的由各单位自行组织安排和资助的教职工短期培训,请各单位做好跟踪管理,年底可纳入本单位培训总结但须提供相关支撑材料。
3.个人填写《苏州科技大学教职工职业发展培训申请表》(附件2),单位审核签署意见并择优推荐。
4. 各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工作特点和发展需要,结合教职工队伍管理与建设的实际情况,在确保正常教学、科研、管理与服务工作的前提下,科学制定本单位年度教职工职业发展培训计划,认真填写《2023年教职工职业发展培训计划汇总表》(附件3),同时按岗位类别与项目类型报相关职能部门备案。各单位可积极拓展各类培训项目,针对校内教职工开展高校党建、师德师风、思政教师、专业课教师等专题培训,经论证符合培训条件的项目,教师发展中心将根据项目具体执行情况给予相应的经费支持,项目申请表见附件4。
申请表和汇总表纸质稿于12月9日前交人事处师德建设与教师发展科(行政楼3205室)。电子稿发送至sdk@usts.edu.cn,学校将根据各单位批准报送的计划进行审批。
教师发展中心
202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