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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天平学院老教职工岗位安置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6-04-18   浏览:

  各学院(部)、各部门、各单位:

为平稳做好天平学院老教职工岗位安置工作,根据《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老教职工安置细化实施意见》,现就开展天平学院老教职工岗位安置工作通知如下:

、安置机构

学校天平学院转设发展筹备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学校天平学院老教职工岗位安置工作小组,由分管天平学院校领导任组长,成员包括人事处、天平学院、发展规划处、校长办公室、党委宣传部、纪委机关、保卫处等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在安置工作过程中,视议题具体需要,召集工作小组全体会议或相关成员单位会议学校纪委机关对安置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用人单位(部门)成立由班子成员等组成的单位(部门)安置工作小组,组长由主要负责人担任。

二、安置原则

1.统筹优化,有序推进。

2.需求导向,志愿优先。

3.公平公正,依规安置。

三、安置岗位

人员安置岗位包括管理岗位和其他专技岗位(含一般其他专技岗和主要从事教学的其他专技岗)两大类。

四、安置动员

1.学校动员部署。学校召开天平学院老教职工岗位安置工作布置会,强调各单位(部门)作为用人主体,履行主体责任,做好面试考察、人员安置等工作。

2.天平学院动员部署。天平学院召开全体老教职工动员大会,宣讲岗位安置工作实施方案及工作流程与时间节点等要求,确保全体人员通知到位。

五、安置流程

安置流程分为一次性申请选岗与分批到岗两个步骤,具体如下:

1.一次性申请选岗

1)公布岗位

发布天平学院老教职工岗位安置工作通知,公布安置的岗位代码、岗位数量、岗位要求和岗位职责。

2)个人申请

教职工登录学校岗位选聘报名系统(https://47.116.203.241/login)进行在线申请选岗(报名系统操作指南详见附件1)。登录后,请先下载空白的《个人简况表》填写完整后再上传到系统;随后进行志愿填报,每人可填报6个志愿岗位报名信息正式提交后,请从系统导出《岗位选聘报名表并经本人手写签字后上传。若确有困难无法完成线上上传,也可于4月20日8:30至15:00,将签字后的纸质报名表送至天平学院行政楼311室,由人事处专人负责接收。

相关时间安排如下:4月18上午10:0019中午12:00为预报名阶段,期间老教职工可进行志愿预填及动态调整;4月19中午12:00至20日13:00为正式提交阶段,请务必在核对无误后点击“正式提交”。

3)资格审查

人事处牵头组织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由各单位(部门)按要求组织后续面试考察工作。

4)面试考察

4月21,各单位(部门)根据已经制定面试考察工作方案组织面试,其中面试方式由各单位(部门)自行确定并规范组织。面试考察小组由5或7人组成,成员须包括党政班子成员。面试考察须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和保密制度(详见附件2)。面试考察结果经单位(部门)安置工作小组确认,党政联席会或处务工作会议审议后上报学校人事处。

对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第一志愿填报者,均需组织面试考察。视安置岗位空岗情况,对未选聘成功的老教职工按志愿顺序组织面试考察。面试通知各单位部门)专人负责提前一天通知到位

5人员调配

学校对各单位(部门)面试考察后提交的材料进行审议,明确拟聘人选方案,并视选聘情况,对尚未明确拟聘岗位人员,在剩余安置岗位内组织调配。

6结果确定

岗位安置结果经学校天平学院转设发展筹备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报校长办公会审定,并将整体安置情况向校党委常委会报告。

学校岗位安置工作启动至安置人员全部到岗期间,对已安置到岗人员不再进行二次岗位调整。

2.分批到岗

在确保天平学院两个校区教学、管理秩序正常前提下,天平学院提出分批到岗人员建议名单,经学校天平学院老教职工安置工作小组审核通过,办理相关手续后到岗。

六、其他事项

1.各单位(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服从学校统一安排,积极稳妥推进安置各项工作,确保安置工作有序实施。

2.所有申请安置的老教职工应自觉服从学校统一安排,未按规定要求申请岗位安置的,视为自动放弃安置资格。

    3.如需咨询相关事宜,请联系学校人事处,电话:69379131。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可向学校纪委办公室反映,电话:69379060,邮箱:jcc@usts.edu.cn。

    附件1:报名系统操作指南.pdf

    附件2:岗位安置工作中相关回避制度和保密制度要求.pdf



苏州科技大学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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