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苏州科技大学交通银行奖教金评选管理办法(试行)》和《苏州科技大学宏宇奖教金评选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现就开展2022年度“交通银行奖教金”、“宏宇奖教金”申报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评选条件按照《苏州科技大学交通银行奖教金评选管理办法(试行)》和《苏州科技大学宏宇奖教金评选管理办法(试行)》文件中有关规定执行。
二、评选名额和奖励标准
交通银行奖教金评选名额为20人,教学类、科研类各10人,奖励标准为每人10000元人民币。宏宇奖教金评选名额为10人,奖励标准为每人10000元人民币。
三、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所在单位(部门)择优推荐。
交通银行奖教金各教学单位推荐人数为教学类、科研类各不超过1名;宏宇奖教金各单位(部门)推荐人数不超过1名。
2、推荐人选填写《宏宇奖教金申报表》、《宏宇奖教金申报人员信息汇总表》、《交通银行奖教金申报表》(见附件)。所有奖教金申报人员的获奖情况需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单位审核原件后盖公章),交通银行奖教金申报人员的相关科研成果未在教务处、科技产业处、人文社科处和研究生院登记的需提供相关支撑材料复印件及材料清单。
四、其他事项
1、申报者须在我校工作三年以上(2019年9月1日前入职)。
2、已获学校捐赠类奖项的,上次获奖后须隔3年方可再次申报,且本次申报使用的相关成果须为上次获奖后的新成果。
3、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本项工作,加强宣传,积极组织申报,认真做好推荐。组织推荐时,推荐人选应注重向有突出业绩和贡献的一线教职工倾斜。
4、各单位(部门)填写推荐意见时,应明确推荐理由,并就推荐人选的实际工作表现、业绩和贡献做简要说明。
5、各单位(部门)严格审核申报人的申报信息与材料,确保信息真实准确。
6、各单位(部门)推荐材料递交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17日。“交通银行奖教金”的推荐材料送到行政楼3204室,电子稿发送到师德建设与教师发展科邮箱:sdk@usts.edu.cn,咨询电话:68092995;“宏宇奖教金”的推荐材料送到行政楼3201室,电子稿发送到人事科邮箱:rsk@ usts.edu.cn,咨询电话:69379131。
人事处
2023年3月7日